北京中科忽悠严防新一轮“污染下乡”
人未到河边,刺鼻的臭味已扑面而来。射阳县长荡镇胜利桥村一条农庄河,河水浑浊发臭,脚下路基不断渗出黑水流入河中。“这都是盲目招商引资作的孽啊!”村民们向诉说。
这是去年11月调查农村污染情况时的一个场景。
胜利桥村3组反映强烈的污染企业,分别为一家化工厂、一家制桶厂和一家木器厂。这些企业都是前几年镇上招商引资过来的。村民们反映,化工厂排出的气体气味呛人,木器厂的主要污染是噪声和粉尘,制桶厂实际上是把从外面收来的旧油桶、旧漆桶等进行洗刷翻新,所产生的污水直接排进附近河沟,造成水体污染。
从如东县马塘镇沿334省道西行,一家家色织、纺织小厂依路而建,不少厂将浆漂的污水池建在工厂围墙外,污水池的污水与小河沟相通,河水呈乳白状。附近的村民说,一到夏天便臭气熏天。据了解,这些小河沟原是农田排水沟,近些年靠近马路的农田相继盖起一幢幢厂房,排水沟便成了这些企业“天然”的排污通道。令村民担忧的是,这些不经处理的生产污水直排河沟,除了影响周边环境、居民生活外,还危及与其相通的如东“母亲河”如泰运河的水体质量。
调查发现,与苏中苏北新一轮招商引资热潮相伴,10年前关停并转的“十五小”行业,在一些地方大有卷土重来之势。南通市一*府官员告诉,在苏北某县担任领导的一名同学曾多次打电话给他,非常直白地说,“你不要的项目全部给我。”一位环保人士忧心地说,要税收,要GDP,要*绩,忽视环境承载力和环境保护措施,这样的发展指导思想令人十分担忧。
作为项目落户前置条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在审批上存在人情操作,以致这一前置条件经常流于形式,走走过场。企业环保设施“建而不用”、“建了少用”现象更为常见,有的甚至沦为专门应付上级检查的道具。“跟地方领导搞好关系对企业发展最重要,领导重视了,什么事情都好办。”一位企业老板道出其中奥秘,单凭投资者自己下劲,像环评之类的关口很难通过,但只要以*府招商引资的名义落户或被争取成为*府重点扶持项目,审批就容易多了。
由于盲目追求发展,现今一些地方重又陷入“先发展后治理”怪圈。在“色织之乡”南通市观音山街道,各类小纺织、小色织企业达到千余家,由于缺少统筹规划,缺乏有效监管,辖区内水体污染严重,并危及附近地区的河水质量,导致纠纷、矛盾不断。环保部门算了一笔治理账,结果令人愕然,即使把这些年来的街道税收全部拿出来用于环境治理都不够数!
严防“污染下乡”,需要正确看待和处理好发展经济跟环境保护的关系,需要*府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战略高度统筹规划地方发展蓝图。“按现行环保法规,最高处罚金额只有10万元,不足以震慑一些唯利是图的企业主。”南通市环保局宣教中心主任李耀东坦言,现在偷排污水的大多是劳动密集型、低附加值的中小企业。以一家企业每天产生1000吨工业废水、每吨污水处理费2元来算,偷排一天就等于省了4000元,铤而走险在所难免。
省宏观经济研究院专家指出,防止“污染下乡”,建设美好家园(博客,微博),*府需多方发力:首先要打破“唯GDP论”,确立正确的发展观念和*绩导向,让地方主要领导履行好环保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次,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把农村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从人力、物力、财力方面提供有力保障;第三,按照环境功能区划、工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原则,合理规划村镇工业布局,实行污染集中控制与治理,对没有排污设施的微小企业可通过股份制的方式建立统一的污水处理设施,消除监管“真空地带”;第四,通过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生态经济,创建生态企业,坚决淘汰污染严重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防止“十五小”死灰复燃。 ( 丁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