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集团称未参与子公司员工行贿一案|损益|年报_凤凰财经
证券时报获悉,TCL集团昨日晚就下属子公司TCL光电科技副总裁贺某行贿30多万元,以换取申请财*扶持金的相关事宜做出回应。公司称,对有关媒体报道所援引的法院判决中所述的公司个别人员私下交易的情况并不知情,公司并没有参与行贿的动机和行为。TCL集团还针对有关媒体撰写的2013年TCL集团把获得的*府补贴计入公司利润的报道,再次进行了澄清说明。公司称,2013年TCL集团获得的各种*府补贴收入中,属于与企业经营性活动相关的补贴金额8.6亿,包括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惠民工程节能补贴、废弃家电拆解补贴等项目,均为国家行业*策性的资金返还,按规定这部分金额已在产品售价中返还消费者或补偿企业的经营成本损失(如家电拆解补贴),只是反映在不同的会计科目,对企业利润并无实质影响。此外,TCL集团称,华星光电8.5亿补贴收入为以前年度资产构建获得,按照会计准则在本年转入营业外收入(有关此项*府补贴收入的详情,可见公司此前有关的披露公告)。其他属于非经常性损益的*府补贴收入4.9亿元,主要是用于公司科研和技改经费的补贴,2013年,TCL集团的研发投入金额达到32亿元,相关数据可以在TCL集团2013年年报当中查询。(*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