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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对首套房补贴是政府拉抬房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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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对首套房补贴是*府拉抬房价


华夏时报编委冉学东


古代圣哲老子在其《道德经》中有这样一段话: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


如果你对照古代圣哲的哲理思辨,再回过头来看目前某些地方*府的行为,就能深深体会到古代圣贤的伟大。


近日,四川省财*厅决定,从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对金融机构按照国家*策规定向居民家庭在四川省行*辖区内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提供贷款,且贷款利率不超过(含)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按金融机构实际发放符合条件贷款金额的3%给予财*补助。


表面上看四川省*府的以上财*补贴,有一弹多鸟的功效:一是这是一次地方*府对民众的补贴措施,此前我们常常羡慕西方某些国家直接为了获得民众的选票,直接给民众发现金或者购物券,这种做法也可以拉升消费,并支持经济的发展,这在我们国家却非常罕见,几乎没有,但这次就是直接现金发放。


二是对房地产的一次托底行为,房地产从今年上半年开始量价齐跌,尤其是在三四县城市库存高企,供给过剩的情况下,几乎到了崩盘的边缘,而对首次购买住房的人进行补贴,这就从很大的程度上鼓励了购买房地产的行为,拉动了需求,是对房地产库存的一次直接消化。


三是一次鼓励银行以低息放款的行为,因为自从这次房地产进入熊市以来,房地产泡沫有破裂风险,商业银行对房地产的风险更加敏感,开始收紧对房地产的贷款,或者提高利率从而压缩房地产贷款,产生了对房地产的惜贷行为,这显然不利于消化房地产库存,对房地产目前的熊市产生雪上加霜的效果。不久前央行就是基于以上考虑曾经给银行高管开会要求银行给首套购房者贷款,但是应着寥寥,这次四川省*府的补贴,不仅鼓励了贷款,同时还压低了贷款利率。


但是,仔细思考就你就觉得不是这么回事,首先,购买首套房的是需要补贴的民众吗,在中国目前需要财*来解决的基本的民生问题还有诸多空白的时候,对购房者进行补贴,很难和民生挂钩,即使在三四线城市,房价至少都在5千以上,买个90平米的房子总价就在45万元,能够掏得起这么一笔巨款的人不应该是财*首先补贴的。


如果按照3%的比例进行补贴,那么这个补贴的金额大约就是一万三千余元,对购房者是一个不小的数目,够慷慨,但是这笔资金的来源是土地财*,卖地收入,土地大多是从农民手里廉价够得,然后再通过土地二级市场高价拍卖,从而得到大笔的土地财*,成为上半年地方财*的一大支柱,而最终这些钱却用来鼓励城市人去购买房子,这就是典型的以牺牲农村人补贴城里人的行为。


然而,更为重要的是,中国房地产的拐点,根本原因还是人口结构的变化、宏观经济的下行、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局决定的,很多因素都表明了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拐点已经来临,*府的托底*策只是暂时性的。就如同当年*府对房价的打压,越压涨的越高一样,今后*府对房地产价格托底,可能是越托跌的越猛。这样就就会产生问题,如果今后房地产价格还是要下跌,那么*府鼓励民众去购买住房是否是给民众挖坑呢,万一今后方子又掉下去了,民众的亏损由谁来买单。


其实仔细思考,四川省的这次补贴是补贴给首次购房的民众,毕竟现在首次购房者不算中国穷困阶层,至少也不是大富大贵,补贴他们总比补贴某有些企业家们强,正义得多。但是纵观*府的行为,你就知道这次补贴其出发点还是土地财*,因为房地产价格下跌,彻底就断了地方*府的财路,而且,地方融资平台现在债务风险很重,一旦房价下跌,房子卖不掉,地方*府的还款来源就断了,非常危险。


所以对首套房的补贴*策,其实是*府曲线拉抬房价的行为,不过,不论从学理还是历史经验看,地方*府用行*的手段干预市场的行为,往往都是以失败收场的。


财*补贴首套房贷是滥用行*干预


新京报


财*补贴应该优先用于民生保障、以及扶持创新型产业,对早已泡沫化严重的楼市进行财*补贴,这样的*策倾斜是否用错了地方。


近日,四川省财*厅决定,从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对金融机构按照国家*策规定向居民家庭在四川省行*辖区内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提供贷款,且贷款利率不超过(含)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按金融机构实际发放符合条件贷款金额的3%给予财*补助。


这是今年以来地方*府救市的升级版,在上半年楼市迎来不景气之后,先是地方*府普遍取消限购,再是当下四川出台的 首套房贷补贴*策 。


如果说,此前地方*府的取消限购,还属于市场化调控的话,那么,此次四川出台 首套房贷补贴*策 ,简直堪称是明目张胆、赤膊上阵式的 行*救市 。


行*救市 不可取,这不仅会扰乱十八届三中全会既定的楼市调控市场化方向,而且实质也很难达到 行*救市 的目的。


首先,我们需要厘清的是,当前楼市是不是已到了一定要救的关口?这很值得商榷,从近两个月的房价环比变动来看,今年5月,70个城市房价最高降幅仅为1.4%,6月份,这个数字也仅为1.8%。几乎可以肯定,在楼市持续十年过热之后,这样的小幅回调,是完全符合市场预期的,是在合理的回调区间之内的,远远没到楼市断崖的地步。在这样的情形下,地方*府匆促救市,显然是自乱阵脚。


其次,四川出台的 首套房贷补贴*策 ,就一定能够起到救市的作用吗?对此,我们也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3%的首套房贷款补贴,以30%的最低首付款计,对应房价还不到万分之二,这在整个贷款风险基数中,近乎可以忽略不计。故而,在楼市拐点已然形成之下,商业银行面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系统性风险,是很难为3%的首套房贷款补贴而松开信贷闸门的。


最后,我们还想请教一下,对 首套房贷 进行财*补贴合理吗?固然,财*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是,目前四川省推出的房贷补贴*策中,一者财*补贴是有时效的,仅针对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购房的群体,而对在这一时期内不具有购房条件的群体,显然是不公平的;二者在楼市已呈现出不景气的情形之下,地方*府出台房贷补贴*策,是否会有误导消费者之嫌;三者财*补贴应该优先用于民生保障、以及扶持创新型产业,对早已泡沫化严重的楼市进行财*补贴,这样的*策倾斜是否用错了地方。更何况,我国商业银行本就富得流油,近几年16家上市银行的利润总和近乎是全部A股上市公司的一半,根本没有必要、更不应该再拿纳税人的钱补贴。


之于当下而言,地方*府应冷静看待楼市的有序回调,只要楼市不发生严重的断崖事件,大可不必过度惊慌,更不应出台 首套房贷补贴 等行*救市*策,否则,不仅会距离 楼市调控市场化 越来越远,而且更可能重回过去十年楼市的治乱循环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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